2、预防药物性耳聋
药物性耳聋是指使用药物不当导致第Ⅷ 对脑神经的终末器官即耳蜗和前庭损伤,导致感音神经性聋和/或前庭功能障碍。目前已经发现的耳毒性药物有100多种,常见的有以下几类:第一类为抗生素,主要是氨基糖甙类抗生素:如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、新霉素和链霉素等,除了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外,还有一些其他的抗生素也具有耳毒性,如丁胺卡那霉素、小诺霉素、红霉素、氯霉素、四环素、多粘菌素、万古霉素或利福平等均可引起耳毒性。第二类为利尿药,如速尿、利尿酸、丁尿酸等。第三类为抗肿瘤药:如顺氯胺铂、长春新碱和氮芥等。第四类为解热镇痛药,最常见的阿司匹林。第五类为抗疟疾类药物,如奎宁、氯奎等。除此之外还有镇静、催眠类药物如苯巴比妥等,重金属制剂如砷、铅和贡剂等,避孕类无萘普生等也都可以致聋。药物性耳聋一旦发生,通常是不可逆转的,因此,对药物性耳聋的预防保健工作非常重要,要做好药物性耳聋的听力保健工作,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: (1)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耳毒性药品的管理,严厉打击制造、销售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,加强药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,对已批准的耳毒性药品要严格限制临床使用范围、用法、用量。同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的用药、安全用药的培训,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。 (2)用药前应详细询问病史,了解患者本人及其家人对这类药物的过敏史及中毒反应史,有此类病史者,不应使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