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| | | |
 
产品导航
 
美国斯达克助听器  (6)
新加坡欧仕达助听器  (0)
加拿大优利康助听器  (1)
丹麦瑞声达助听器  (2)
德国西门子助听器  (1)
瑞士峰力助听器  (0)
丹麦奥迪康助听器  (0)
西门子力斯顿助听器  (0)
日本理音助听器  (0)
国家四级验配师  (0)
高级验配师  (0)
 
  联系我们
   
 
 
听力常识 您现在的位置:首 页 > 听力常识 > 听力常识
正常儿童语言习得规律(二)
北京助听器丨神州鸿声助听器丨大栅栏助听器   2014-10-07 11:47:53 作者:北京助听器 来源:
        2)语法结构由不完整到完整。开始说话时,儿童用独语句,后来又用一些非独语句但结构并不完整,如上举例“娃娃饼饼”。有的儿童在1岁半到2岁半左右便开始说出结构完整但无修饰语句的简单句。如主谓句“宝宝看看”,主动宾句“叶叶吃糖糖”,主动双宾句“妈妈给叶叶吃糖糖”。据报道,2岁时,这种句子已占总句数的一半以上。到3岁时,儿童所用句子基本都是完整句,并含有一些修饰语,如“两个娃娃玩积木”“XX穿好看的衣服”。一般认为,3岁半可能是简单句发展的转折期。另一方面,儿童从2岁到2岁半就开始出现了数量不多的简单复句,以后和单句并行发展。这样,大致在五六岁的时候,他们就能自由运用各种语言成分造出各种各样的句子了。
       3)词类由名词延及其他。资料表明,儿童先习得名词,然后才逐步扩展到其他词类,如动词、形容词、代词等。在名词中,又由具体名词开始,然后到抽象名词,这一点上面已经谈过了。
       4)语用由不完善到完善。儿童的语用最初只表现在交往倾向上,逐步地发展为用语言来解决问题,进而又能在不同的情景中根据要求表达对象。如在开始阶段儿童多用直接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要求,他会说“糖糖”,以此来要糖吃;一定的阶段以后,如果他要表达自己想要一个变形金刚玩具,他会说:“XX买了一个变形金刚”。
 

北京助听器神州鸿声听力验配中心  联系电话:010-66085101      
Copyright © 2011-2012  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东琉璃厂大安澜营31号天平商务楼一层101助听器技术部